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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为民办事 | 网民询问八十岁老人无房无车能否申请公租房,已回复

文章来源: 中共浏阳市委网信办 作者:中共浏阳市委网信办 时间: 2021-03-09 09:23:10 

1.网民询问八十岁老人无房无车能否申请公租房,已回复

网民:老两口系浏阳市集里街道居民,一直寄居在儿子家中。男方年龄80岁,女方年龄70岁,两人名下一直无房无车,也未进行过营业登记、法人注册等。儿子离异后,独自抚养两个小孩,无稳定工作收入。之前咨询相关工作人员,给出的答复是,因老两口与儿子在一个户口上,将其视为一家人,儿子房子人均面积超出政策规定,所以不予申请。

对于以上答复,本人认为不符合正常逻辑,理由如下:

1、在一个户口本上,为什么就要视为一家人,如果老两口现在是寄居在亲戚家中,并落户,是不是也要把亲戚的房子拿出来算人均?

2、本人认为申请公租房,应该主要核实申请者本人的具体房屋、收入情况。而其二老的子女已经成年,理应单独分开来看待。

3、如果按照相关人员的回复,那请问如果遇到不愿赡养或者不愿与长辈住在一起的晚辈,是不是这样的老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者流浪街头。

4、相关人员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希望老两口与儿子一家分户,并且提供租赁合同再去办理该业务。试问老两口分户的话,能把户口落在哪里?哪里又会接收?再者让老两口提供租赁合同,他们连供给最基本的生活都有困难,哪里还有钱出去租房子?

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加全面完善的研究国家的福利政策,把福利给到真正需要的人。

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:根据您所述情况,您夫妇与儿子属一个户籍家庭,儿子名下已拥有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我市标准(含您夫妇)。按照《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实施细则》(长住保发﹝2017﹞22号)文件规定,城市户籍住房保障家庭人员包括配偶、父母、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等。《浏阳市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方案》(浏政办函﹝2019﹞32号)文件规定,城区城市户籍家庭申请对象需在我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(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),且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,收入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最低收入、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。因此您夫妇暂不符合我市住房保障申请条件,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。

2.网民反映浏阳市第二医院涉嫌违规乱搞,已回复

网民:到浏阳市第二医院医院办健康证,工作人员拿根管子棉签给我大声说,去厕所里,肛门里转3圈,再问怎么搞,他说一直这么搞。外地的不同,在外地标本是医师弄的,现在要自己弄,还不知弄不弄好,要是没搞,谁知道,这个化验就是假的,胡搞乱搞。

浏阳市第二医院:我院是浏阳市预防性体检业务(健康证)办理点,除肛拭子标本送至市疾控中心统一检验外,其他办证环节均在本院独立完成。考虑到男女之间隐私保护,提取肛拭子标本环节由当天值班医师指导市民自行采集,如办证对象有特殊情况不能自行采集,其本人提出要求后,再由医师帮助采集。所有肛拭子标本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编号、送检和结果反馈,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。下一步,我院将加强医护人员培训,做好医患交流沟通,提升优质服务水平。同时在医生诊室及厕所张贴肛拭子取样示意图,让市民直观了解肛拭子取样具体流程,避免市民产生恐惧心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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